点餐时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关注公众号 北京两协会倡议 (点餐时不得强制消费)


IT之家1月6日消息,据北京市餐饮行业协会官微消息,1月6日,北京烹饪协会、北京市餐饮行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餐饮业点餐、支付服务的倡议,倡议称,近期部分市民投诉反映在一些消费场所存在,消费只能扫码、拒收现金、拒绝提供纸质菜单;强制关注公众号、跳转小程序;不当索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广告、优惠弹窗频繁,真假难辨,等问题,影响了消费体...。

微信公众号

1 月 6 日消息,据北京市餐饮行业协会官微消息,1 月 6 日,北京烹饪协会、北京市餐饮行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餐饮业点餐、支付服务的倡议。

倡议称,近期部分市民投诉反映在一些消费场所存在“消费只能扫码、拒收现金、拒绝提供纸质菜单;强制关注公众号、跳转小程序;不当索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广告、优惠弹窗频繁,真假难辨”等问题,影响了消费体验。

IT之家曾报道,中国消费者协会官网今年去年 6 月发文宣布, 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反对强制关注公众号”消费监督工作 ,消费者可将遇到的此类问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中国消费者协会进行反映。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规范公众账号推荐订阅关注机制,未经互联网用户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订阅关注其他用户公众账号。”


部分 已出现弹窗提醒 软文 微信公众号强化营销内容管理 (显示部分内透声佳是什么意思)

过度营销 虚假招聘 虚假 微信公众号宣布规范 AI 课程等属违规内容 (过度营销虚假营销案例)

评 论
请登录后再评论